2008年4月4日 星期五

莫強求

這麼多年來一直在追求的,到底是什麼?一份安定的感情?一個全心全意愛自己,而自己也能愛著他的人?是不是要遇到一個在他面前可以很自在,彼此又能喜歡對方的人很難?是不是真的要得到一份圓滿的感情真的很難?總是在愛我的人我不愛,我愛的人不愛我中不斷的輪迴上演著。是不是我該相信自己的命運,走著原本該走的路?
明明知道對方並不愛你,甚至於連喜歡都稱不上,但仍會靜靜的待在那個人的身邊,期盼著對方的一個眼神,一點的時間,一絲絲的注意。這是不是就是人性?越是得不到的越想得到?如果是,那被守候的那個人呢?心態又是什麼?會有所愧疚嗎?別人我不知道,至少我會。我會為了沒有辦法接受對方,卻總是要對方幫我忙而感到對他有所愧欠;我會為了無法接受對方,但對方又守著自己而感到難過,難過的是,自己怎麼可以這樣擔誤別人的時間?自己到底有什麼權利這麼做?

不喜歡對方,就不該給對方任何的希望不是嗎?不喜歡對方,是不是就該保持著朋友的界限就好了?那其它男女朋友之間該有的部份,是不是應該要抽離掉?當然,你可以說是對方心甘情願那麼做的,但,你不喜歡對方不是嗎?你就真的不怕去傷害到了對方嗎?相信你的心裡也正害怕著,萬一對方有天真的開口,真的告訴你他喜歡的人是你時,你該如何是好?

每個人價值觀不同、感情觀不同,我們無從去判斷什麼是對,什麼是錯。但至少應該做到把傷害降到最小吧!我們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去傷害任何人,尤其是那些你真的把對方當成朋友,或是對方真的把你當成朋友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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